基建处党支部开展学习贯彻《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》宣讲活动
9月21日上午,按照学校纪检委和机关党总支关于开展学习贯彻《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》宣讲活动的工作部署,基建处党支部在崇德楼8号会议室开展了学习《问责条例》的专题宣讲活动,副校长巴建坤列席活动,基建处全体党员参加,活动由支部书记柳传权主持并主讲。

活动现场,支部书记宣读了学校关于开展贯彻《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》宣讲活动的通知文件,详尽解读了十三条《问责条例》的内涵、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,明确了问责的指导细想、问责原则、问责的主体对象、问责划分、问责情形、问责方式和问责决定等条例,强调了全体党员必须坚持党的领导,党组织加强党的建设,落实党组织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,督促党员践行党的纯净性和先进性,同时还传达了中共甘肃省委关于《甘肃省实施<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>办法(试行)》的通知精神,要求全体党员结合工作和生活实际,加强自学《问责条例》,提高自身的党性修养。
副校长巴建坤围绕近期基建工作和结合问责条例,强调基建部门要抓紧当前的四项重点工程,完善六项遗留工程,推进两项专项工程,同时要求全体党员和职工执行决定、严谨教育、坚持原则,使基建工作不断迈上一新台阶。